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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天涯十大案件之最阴森的案件重庆红衣男孩事件巫启贤

2022-06-30

第二件,天涯十大案件之最阴森的案件——重庆红衣男孩事件

访客

综艺节目

2020-03-22 11:06:12

第二件,天涯十大案件之最阴森的案件——重庆红衣男孩事件···

重庆红衣男孩事件绝对可以说是天涯十大案件中最恐怖最阴森的一件,以至于现在我写这个帖子,再仔细的研究一下这件事情,我都汗毛直竖,实在是因为太诡异,而手法又太残忍了!!!

先来回顾一下这个事情的具体经过!

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江北赶回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为上住读的儿子送钱。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眼前一幕让他大惊失色:儿子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挂在屋梁上,早已死亡。

如果只是这样,那还不算恐怖,顶多是众多谋杀案件的一件而已,阴森的在后面··

先来看看这个小男孩的背景和死亡现场:

匡志均是匡纪绿的独子,是东泉中学七年级二班的学生重庆红衣小男孩破案,死时刚13岁零13天。匡志均的遗体摆在堂屋正中,身上盖着一床红被子。除了一间正屋,还有两间偏房和一间灶屋。后门就在灶屋里。孩子平时在楼下正屋大床上睡觉,床旁的屋梁,竟是孩子的最后归宿。屋里地上到处是衣服和杂物。孩子用过的课本、作业本,散乱地放在床上、桌上。两包方便面,吃了一包。电子表、书包、计算器、手机、光盘等孩子的遗物留在床上。书包里还有32.5元钱。匡纪绿说,警方和法医已在5日晚对儿子进行了解剖。孩子从头部到腹部,都被线缝着。匡志均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此外没有任何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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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可以看到罪犯的残忍,居然孩子从头部到腹部都被线缝了起来,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

红衣男孩事件三个不可忽视的事实!

1.死亡现场一片狼藉

死者父亲说,前几天他的手机坏了,跟儿子联系不上,5日中午12点多钟,他回家为儿子送饭钱。平时进出的大门和侧门却怎么都打不开,他绕到后门,后门虚掩着,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家里一片狼藉,娃儿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走进正屋,灯还开着,匡纪绿一眼便看见,儿子穿着大红色的裙子,裙子上还别着白花,全身被绳子扎扎实实地捆着,两脚之间,挂了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捆着挂在了屋梁上,双脚离地几厘米,旁边一个长椅被推翻在地,儿子全身冰凉,早已死亡。

2.孩子不会是自杀?

死者父亲说,刑警把儿子从屋梁上放下来,脱去他的红裙子,发现儿子贴身竟然穿着他堂姐的游泳衣,儿子自己的衣服一件没穿。

法医告诉他,初步判断,儿子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儿子身上,除了多处深深的勒痕外,几乎没有外伤。法医带走了儿子的内脏等物,回城里解剖。

死者母亲说,平时,家里的后门从来不开,都用两块大木板挡着,外加一根钢筋。儿子死后,大门、侧门关着,后门开了,两块大木板和钢筋被放在门的左右两旁。

死者父亲说,儿子与他们最后的日子里,他一点都没有异常的表现。“我们不相信他会自杀。”

3.孩子生前没有怪癖

邻居王伦琴对记者说,匡纪绿全家都很老实,平时对人也友善,从来不和别人发生纠纷,匡志均平时少与人说话,害羞得很。从不主动招呼人。娃儿啷个就突然死了,全村人都觉得太怪了。

70岁的邻居邓先碧说,匡志均平时贪玩,成绩不太好,但人和他妈、老汉一样,老实得很,从不招惹哪个。以前也从没发现他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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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可以看出,红衣男孩生前没有与人结仇。试想一下,有谁会跟一个13岁的男孩过不去?能把人从头到腹部全部缝起来,这实在残忍到令人发指!

然而,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真正的恐怖,从现在开始···

男孩死亡的三大谜团

昨天,死者父亲匡纪绿说,刑警和法医对儿子有三个不理解:

1、男孩为何穿着红裙子、游泳衣?

2、死者额头前的小针孔从何而来?

3、死者双手、双脚有非常专业的打结。

我们来逐个分析一下这3个谜团,相信看完后,大家会深深的感到内心的恐惧!

这个事件到底有多么恐怖?我们来好好看一看

总之一句话,让小男孩穿红衣上梁死,这是将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小男生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

头顶有针眼!分魄术! (那针用尸油泡过)

泳衣为 水

红衣为 火

秤砣为 金

横梁为 木

地为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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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我想你们应该明白了吧?这位凶手杀他之前显然已经做好了周全的考虑,精通这些法术!

这时,天涯er震惊了!这时何等的残忍,一时间大家纷纷讨论了起来,最后有高人了总结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如下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对小孩家比较熟

3.凶手应该懂一点易经,且比较迷信。

4.跟小孩家结仇比较深,不深不会下手这么阴。

5.结合迷信程度来看,此人应该至少30岁以上。

说到这,我相信很多人都开始战栗了,让我们来看看凶手的手段,以及法术!

首先,标准的养鬼术是什么样?

如下:

1.十五岁以下的童男童女

2.用红衣锁魂 秤砣坠魂 离地一尺 魂魄不能随土而遁

3.引魂针开泥丸宫引魂魄出窍

4.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为养鬼之器

5.极阴之地养49天 那就是一厉鬼

详细解析此人的杀人过程和动机!

1.先把男孩制服,给他穿上锁魂红衣,系上坠魂砣,这就是留魂。

2.再把男孩杀死,并用分魂针插入他的头顶,这是泻魂,估计凶手应该带有装魂魄之类的道术法宝,比如 葫芦,盒子之类的装魂之物。

3.最后再挂在梁上,因为按道术的说法,魂魄是不可能完全取净的,所以必须让他离开地面(离土),挂在梁上是因为木代表生命,有引魂的效果,这样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净!

4.至于13岁13天,女性亲属水性红衣,无非是把魂魄提升到至阴的地步!

所以,根据莲蓬鬼话大神的分析看来,如果是仇杀的话,似乎也套麻烦了,从道术上来说,不至于这么麻烦,所以为了取魂的可能性大点!

前面说,这人年龄在30以上,以我看来,很可能是年长者!目的是为了延续他自己的生命,而且大神猜测,这人应该是修炼得走火入魔了。

他们那地方的人要注意了!!!

根据取魂的道术来说,凶手如果要靠道术来延续自己生命(或者修炼到某个境界的话),应该要杀13个同样阴命格的人!

当然因为已经取了一个魂魄,后面的12个人,也不用这么麻烦了,只要用现在这个魂魄最引子就行,不用杀得这么麻烦!

这个男孩应该是至阴之命格,按道法术上来说,他的魂魄算是修炼法术最好的东西!

这,就是红衣男孩为什么被杀,以及被杀的原因。

。。

受害者照片

有tyer猜测,重庆红衣小男孩事件是个起点,之后是溺水重庆红衣小男孩破案,然后是被吊死在公共电话亭,再后来就是一系列的杀童案,总觉得没那么简单。都是童男童女被害,总觉得像是有组织的,类似祭祀的行为。。。

最后,来转载一个天涯筒子的分析,只是转载,不是我自己的分析

作者:千年翠钻鼎祥翡翠 回复日期:2012-3-27 4:27:00

一、案件线索:

1)2009年10月31日放学回家,2009年11月1日、2日休息,2009年11月3日应该上学,没有去上学;

2)2009年11月4日凌晨,其母梦其在家有难;

3)2009年11月5日午时,其父回家发现其已经死亡;

4)外穿堂姐已经不穿的红裙子,上有白花;

5)内穿女性黑色泳衣,内衬假乳;

6)光脚无鞋有泥、没有自己衣装;

7)双手上吊于横梁之上;

8)大腿上捆绳、两脚挂秤砣;

9)泳裤上有其精斑;

10)额头有擦伤;

11)脚下有小泥坑,系脚蹬出来的;

12)泥坑内有尿液痕迹;

13)尸检没有发现有药物迹象;

14)横梁上有陈旧磨擦痕迹;

15)泳衣上有融蜡数滴,分布在胸前偏右处;

16)其母系再嫁,和前夫有一男孩。三年前,前夫曾来闹事;

17) 法医判断,死亡时间跟发现现时间2009年11月5日午时小于48小时;

18)有很多《圣半士》的图案蝶片;

19)大门反锁,开隐蔽后门,且室内灯亮;

20)吃了一袋方便面。

二、案件推断:

1)发生时间:2009年11月3日9:00-11:00;

死亡时间:2009年11月3日23:00-11月4日1:00;

发现时间:2009年11月5日11:00-13:00。

2)推断图上,按部位断:甲木得生,案主神经居兴奋状态;乙木受克,案主视觉模糊;癸水既生又克,案主即益精又泄精;壬水为忌克癸水,肾气不固,案主遗尿;辛为忌,案主呼吸异常;已为忌受克,案主思维清晰。

3)推断图上,按六亲及社会关系断:案主受困之时,案主母亲精神状态好,但对她对案主父亲或叔叔有克制作用;案主的爷爷或堂姐或伯父,对疑犯或堂姐有克制作用。这两个因素,促使疑犯或堂姐对案主有克制作用。

案主的父亲或叔叔、爷爷或堂姐或伯父、疑犯或堂姐,他们原本是一伙的。案主的母亲,克制了案主的父亲或叔叔,使他们产生内部矛盾,爷爷或堂姐或伯父,不但要坏案主的名声或用绳索捆手,而且还使促疑犯或堂姐对案主下手。

上面的话,比较难理解清楚。如果把它分解成案主血亲一方和他母亲前夫一方,就好理解了。前者,因为案主母亲的原因,使得爷爷或堂姐或伯父的利益受损,然后,报复案主。后者,因为案主母亲的原因,使得他母亲的前夫、前夫的父亲及案犯的利益受损,然后,报复案主。但前者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应该另有二人出现在现场。这两个人是赶巧撞到案主自捆,就顺手把他悬吊梁上和穿上红裙。

由于事情发生在中午,大白天,人员出入应该易被人看到。警方调查,无外来源作案的迹象,故定为“意外”,即2)的推论。

4)社会各方的反应:警方平静且低调,政府模棱两可,群众被激起好奇心高,教育部门反映低调,报刊热温特高。

5)案主母亲的梦,是真实的。这个时候,刚好是案主去世的时间。这个时候,案主的母亲,刚好甲木旺而有病。

三、推断中,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所谓练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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